【註:僅適用港澳台地區,其他地區規範請參考該地區官網】
感謝各位製作人、同人創作者及粉絲們對“偶像夢幻祭”IP的喜愛。
這些日子以來,我們看到了許多喜歡‘偶像夢幻祭’的朋友們熱情創作的作品,我們由衷感謝,也保持鼓勵和支持的態度,並尊重創作者的合法權益。
隨著知識產權意識提高,為了提供同人創作者良好的創作環境,我們為此整理了對於不同需求的同人創作相關規範:
一、對偶像夢幻祭IP的核心使用原則
《偶像夢幻祭》和《偶像夢幻祭2》(二者統稱“偶像夢幻祭“)是Happy Elements獨立擁有完整知識產權的遊戲,“偶像夢幻祭”遊戲及其相關素材(統稱“偶像夢幻祭IP”)的全部知識產權在任何情況下均不發生任何形式的轉移或共有。
任何人,包括同人創作者,在依法使用偶像夢幻祭IP已公開的素材(包括但不限於文字、畫面、音樂、影片作品等)時,請遵守以下原則:
1、 不以任何方式侵犯Happy Elements、偶像夢幻祭權利及利益,不損害偶像夢幻祭IP品牌聲譽,不發表任何對偶像夢幻祭形象不當的言論。
2、不得將與偶像夢幻祭IP相關的圖形、文字、名稱等在任何國家或地區進行知識產權註冊或其他權益登記。
3、同人創作者創作的偶像夢幻祭IP同人作品,未經包括Happy Elements在內的雙方共同確認,任意一方不得擅自利用偶像夢幻祭IP同人作品進行商業性盈利、或用於任何政治主張、宗教宣揚、種族歧視等違法違規用途。
4、基於偶像夢幻祭IP同人作品而設計製作同人衍生品的,其設計元素僅可源於同人作品。不可直接或間接方式複製、掃描、描摹偶像夢幻祭IP官方素材等的非創意素材(插圖、影片、聲音、音樂等) 進行衍生品製作,否則將視為盜版產品。
二、關於IP官方及遊戲內容在社交媒體平台的使用規則
請您理解,偶像夢幻祭IP官方及其遊戲所包含的“故事”、“劇情”、“文案”、MV、MV模式、音樂、演唱會影片、紀念PV、Dream Live、ES Music Garden、月刊等內容(統稱“IP內容”),是受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且對IP及遊戲的營運有很大影響,故禁止任何人在串流網站、社交媒體、或其他平台(統稱“平台”)中以盈利目的或超越合理目的、合理範圍的不當使用。不當使用包括但不限於:
1) 在各類平台上直接以影片、MV、截圖、文字轉述、翻譯、錄影、合集等形式公開發布遊戲內容的核心內容或全部內容,未控制在合理的數量範圍內的;
2) 在各類平台上以明顯超出個人研究、欣賞為合理目的的方式,公開發布遊戲內容的部分或全部;
3) 在各類平台上轉載或加工偶像夢幻祭IP官方發布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各種MV、PV、節目、卡面、CG等)的部分或全部;
4) 其他超過合理範圍、已經實質性替代遊戲核心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特殊表演、3D服裝及SCR、房間衣裝及SCR、語音、事務所互動等的部分重要或全部內容)的發布或分享行為;
5) 利用遊戲內容實行有違法律規定、有違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或有害於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行為;
6) 其他可能給遊戲帶來不良影響的行為。
此規定在充分保護遊戲中的各項創作成果的同時,也為了讓更多人以更好的形式享受遊戲內容帶來的享受,請您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小規模同人創作盈利”的規則
“小規模同人創作盈利”指同人創作者利用二次創作的同人作品進行的不以盈利為核心目的,產能有限、銷售數額有限的衍生品售賣。
以下情況予以特別說明:
1、透過線上、線下銷售的同人衍生品的生產總值(按照“衍生品零售價x生產數量”為標準計算)不超過如下任一規定金額的,可免向官方申請:
(1) 一款(含現有51個及將來新創作的全部角色)同人衍生品的累計生產總值不超過新台幣26000元。
* 僅對商品的一部分設計進行微小或非實質的更改,不視為新商品,仍屬於“同款”範疇;
(2) 一個作者/組織所有的同人衍生品,每月參與所有銷售活動的生產總值不超過新台幣26000元。
* 如果一個作者/組織參加多個活動,請確保同人衍生品在當月參與的所有銷售活動中的生產總值不超過新台幣26000元;
*特指當月所有銷售活動的生產總值不超過新台幣26000元,不是每次活動的限制金額;
*按自然月的生產總值計算,例如: 2021年11月6000元,2021年12 月6000元...如果當月的生產總值不足新台幣26000元,差額不能保留至次月;
*上述的銷售活動包括全部販售形式;
(3)持續補貨累計的生產總值同時滿足上述(1)和(2)
* 如果持續補貨累計的生產總值超過(1)或者(2)約定標準的,則可能會被視為大規模生產;
超過前述任一規定標準,或透過使用集合銷售、平台銷售等方式已實質上達到或超過前述限制標準的,必須提前向官方申請並取得官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生產和銷售。
2、 預售(包括但不限於透過預售、集資、預約等各種針對不特定對象進行的或者生產數量不特定的生產和/或銷售行為)一律禁止。
* 提供圖片素材供客戶選購生產的方式視為違規;
* 將圖片素材放在某個平台/管道(包括但不限於雲端、電商素材網站等)直接供客戶下載列印的方式視為違規;
3、對發布的同人作品進行收費閱覽或下載或再創作,或者接受他人委託收費進行同人作品的創作,無論金額多少一律禁止。
4、涉及到食品衛生安全等問題的食品、化妝品、保健品等品類,不論衍生品生產總值高低,均不授權任何的同人衍生品生產和銷售。
5、超過上述規定的生產或銷售行為,屬於侵權行為,官方將進行合法維護。
四、違反本規範的法律責任
任何違反本規範、違反法律法規、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任何不良影響或不利後果的行為,由責任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與Happy Elements、偶像夢幻祭品牌無關;其中,嚴重危害Happy Elements、偶像夢幻祭IP品牌形象的,Happy Elements有權要求責任方下架作品、賠償、道歉,並保留繼續透過法律程序追責的權利。
五、商業品牌合作/授權
如需洽談合作,請聯繫官方溝通。聯繫郵箱為:【[email protected]】